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>> 新闻公告 >> 科研动态 >> 正文

关于开展2024年“科研诚信月”活动方案

发布者: [发表时间]:2024-12-03 [来源]: [浏览次数]:

科研诚信是科技创新的内在要求与前提,是所有科研工作者必须恪守的科学价值准则、科学精神以及科学活动的行为规范,是保证学术科研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基础。为大力弘扬新时代教育家精神,进一步引导全校教职工严明学术纪律,规范科研行为,结合“清廉长职”建设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要求,科技处定于2024年11月,与党委办公室、纪委办公室、党委宣传部、党委教师工作部联合开展2024年“科研诚信月”活动,有关活动安排如下: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》为遵循,全面落实《高等学校学术不断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》,结合省委教育工委《关于印发<2024年清廉学校建设重点工作任务>的通知》及学校《关于印发<2024年“清廉长职”建设任务清单>的通知》有关部署和要求,面向全校教职工,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、教育家精神,积极倡导唯实求真的创新文化,通过宣传和教育,引导广大教职工熟悉掌握科研诚信各项政策,增强科研诚信意识,规范学术研究行为,确保学术成果的真实性和可靠性,营造风清气正、追求真理的科研生态。

二、活动主题

诚实守信、追求真理、崇尚创新、勇攀高峰

三、活动时间

11月1日-11月30日

四、活动对象

全校教职工

五、活动内容

1.发起科研诚信倡议。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》和《高等学校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》,制定科研诚信建设方案,向全校教职工发起科研诚信倡议。

2.召开科研诚信主题宣讲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,学习《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40号)、《科研失信行为调查处理规则》(国科发监〔2022〕221号)、《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诚信建设实施办法》(社科办字〔2019〕10号)以及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建设和学术不端治理的指导意见》(教科信〔2024〕2号)、《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实施细则》(教科信〔2024〕3号)等文件规定。

3.举办科研诚信论坛。围绕科研诚信和学术道德教育,组织教职工就科研诚信问题进行交流和讨论,分享自身在学术研究中的体会和收获,共同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,进一步坚定教职工诚实守信开展科研工作的信念,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、教育家精神。

4.学术不端典型案例警示教育。通过分享学术不端典型案例,严明科研诚信纪律和学术不端底线红线,增强教职工学术诚信意识,同时注重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培养学生的学习诚信意识,杜绝出现学术抄袭、学术不端等行为。

5.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。按照法律法规和科研诚信有关制度,制定《长江职业学院科研诚信承诺书》,与每一位参与科研活动的教职工签订科研诚信承诺书。

6.学术不端行为自查自纠。聚焦SCI撤稿、导学关系异化、项目经费套取等现象,组织开展学术不端行为自查自纠,及时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,遏制学术不端苗头性、倾向性问题。

7.科研诚信专项监督检查。面向2023-2024年度科研项目计划,对科研项目立项评审、项目管理、验收评估、经费管理使用等环节进行随机、公开监督检查,根据检查结果,对执行进度较好、管理规范有序、成果产出明显的项目进行通报表扬;对检查发现的科研不端行为,按照科研失信有关处理规定严肃追责。

六、活动要求

1.高度重视。各单位要以“科研诚信月”活动为契机,加强统筹协调,积极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参与活动,及时传达有关活动安排,确保科研诚信宣传教育工作落实到位。

2.扎实推进。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科研项目监督检查,确保各类科研项目按程序运行并取得预期成果,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和学校内涵建设发展。

3.注重实效。“科研诚信月”活动坚持质量为先,各单位在学校总体活动安排基础上,要结合自身实际,创新形式,加大宣传,树立和宣传一批追求真理、严谨治学、淡泊名利、潜心研究的科研诚信典型,推动“科研诚信月”活动取得实效。